1 用工荒
用工荒根本不存在,那只是一个谎言,所谓用工荒,就是由于用工单位不舍得开多一点工钱,而造成招不到工人一种假象。这个谎言,竟然在几年前被媒体采信,悲哀呀,难道我们的媒体舆论是代表资本家的利益?有领导问媒体记者,你是替党说话,还是替百姓说话,我可以告诉那个领导,现在的很多媒体,是在替资本家说话。
最近又有人提到一个词:用工荒。但是,如果现在还有人认为,珠三角,长三角,津京唐,等等,这三个地方,存在用工荒,那么,这些人对生活在底层的人,是非常不了解的。而我在这里,要说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事实:社会上存在大量闲散失业人员,一线、二线城市,劳动力都是供大于求,即便是部分发展较快的三线城市,以及一些已经启动发展的西部落后地区,劳动力,依然不是稀缺资源。由于现在手机普及,信息交流极快,所以,劳动力流向,由以前的流向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,变为流向利好的地方。大城市的光鲜只是海市蜃楼,光鲜的背后,充满了黑暗,对于打工者,那里不是天堂,而是地狱。
现在的打工者,更聪明,更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。
那些叫嚣用工荒的地方,恰恰告诉了打工者一个信息,哪些地方不能去。
其实,并不是所有人都想当老板,很多人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,还有一部分人,根本不适合当老板。只有极少数人在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,还有极少数人通过努力,成为了企业老板,大部分人,在打工多年后,年龄大了,被老板一脚踢开。
如果你选择一辈子打工,这个想法没有错,假如你运气好,进了编制内(这点很重要),或许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,或许是当公务员,要么去美国,除了上述的情况,选择一辈子打工,你就选择的是当炮灰,不愿意当炮灰,就去当老板,这个时候悖论出来了,都当了老板,谁当员工,就像老百姓说的,都去坐轿了,谁来抬轿。
我们的国家,几乎所有人,被逼着飞快运转,他们跑呀跑呀,好像飞了起来,他们的灵魂,甩在肉身之后,没有人静下来思考,没有人满足现状,不知道这是不是社会的进步,也不知道这样的社会,除了能造就出一批富翁来,还能造就出什么。
2 劳动法,劳动合同法
劳动法、劳动合同法,只适用于国有企、事业单位工作,政府机关,对私营和民营性质的用工企业,就形同虚设。在中国,形同虚设的法条,又何止只有劳动法呢,仔细想想,有很多,这里暂不探讨。
进入私营和民营性质的用工企业后,你的劳动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。劳动合同的内容,是雇主编的,当然是有利于雇主的,辞退员工,只需雇主一句话,运气不好,遇到不良雇主,会找理由扣了你的工钱,再让你滚蛋。如果你要敢炒老板鱿鱼,按照劳动合同规定,扣工资扣死你,你将损失惨重。
在私营和民营性质的打工者,叫他们奴隶,也不为过。几乎所有的老板,在他们当老板的那一刻,他们就把良心丢了。鲁迅说,他所在的那个社会是吃人的社会,如果他老人家现在还活着,他会说,现在的社会,是吃人不吐骨的社会。有人会说,我说严重了,那么,打工者发生意外怎么办?他们老了怎么办?有几家企业给交社保?交了社保,也是给你所造的城市交的,几个能转档成功?这些人是没有未来的。
大家注意到了,我为什么在这里不说民工荒,而改叫用工荒,那是因为,现在底层打工者中,民工的比例占65%,城镇失业者和下岗工人的比例占25%,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刚毕业的大学生,大约占10%。近年来,民工,城镇失业者和下岗工人,大学生,三者之间的文化差别在缩小,大家法律意识都很强。
其实他们要求也不高:一周五天工作,节假日休息,每天8小时工作制,不被强求加班,如果加班,按劳动法的规定给加班费,什么工伤呀劳保呀,这些国企职工才可以享受的待遇,他们可能想都没有想过。不过我可以告诉大家,他们的这些合法要求,简直就是在做梦。
3 500元
在现在的最低薪金基础上加500元,用工荒,马上就会消失。不要告诉我你那里的企业,已经给到3000—4000的工资,一干15、16小时,拿3000元,好像也不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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