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“韩寒状告百度文库侵权”一案,今日午间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完成一审宣判。法院,百度文库存在主观过错,应当韩寒经济损失累计约8万元,但韩寒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等主张被驳回。
判决书指出,百度文库在涉案文档的处理中存在消极等待的行为,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内容传播,且百度在人工审核时应有合理的理由知道文档侵权,据此法庭认为百度在本案中的行为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,符合我国《侵权责任法》第6条的规定。
不过对于韩寒的其它诉讼请求,比如特别是最狠的关闭百度文库,法院未予支持,甚至连赔礼道歉都没有答应。
该案的最后判决如下:百度赔偿原告韩寒经济损失3.98万元及合理开支四千元;驳回原告韩寒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韩寒另外两个起诉百度侵权的案件也同时宣判,根据同样的法律规定,韩寒分别获赔2.46万元及合理开支四千元、1.94万元及合理开支四千元。三案合计,韩寒获得经济损失赔偿总计8.38万元、合理开支1.2万元。
去年3月,国内多位作家与百度发生侵权纠纷,并谈判破裂,最终对簿公堂,而“韩寒状告百度”是这一系列纠纷中首个开庭审理的案件。
代表韩寒的作家维权联盟此前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:
1、百度停止侵权行为,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;
2、关闭百度文库;
3、连续7天在百度网站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;
4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75.4万元;
5、赔偿原告合理支出1.2万余元。
韩寒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宣判:获赔8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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